消防产品信息审核规则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及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相关要求,更好地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网平台内消防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排查,现对本网平台内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消防产品信息发布做以下审核要求:
1.作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消防器材需要具备工业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品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第三方检测报告(CE认证、UL认证等)等资质。请相关企业将资质上传到公司荣誉资质栏目,方便采购用户进行查看和了解。非生产厂家,请上传代理授权书。(上传方式:登陆本站会员后台,在“我的管理”中找到荣誉资质栏目,上传对应资质证书。)
2.新发布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消防产品信息时,需将对应产品的CCC 标志及产品合格证以清晰有效的图片形式插入产品详细内容中。
3.对于已经发布的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消防产品信息,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补充对应的证书,否则将予以下架,待补充完毕后再恢复上架。(补充方式:登陆本站会员后台,在“产品管理”中找到对应产品进行修改,将对应产品的CCC 标志及产品合格证以清晰有效的图片形式插入产品详细内容中。)
另附:涉及的产品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火栓、灭火毯、洒水喷头、消防水带、消防泵、消防炮、消防服、消防头盔、消防报警设备、防火救生绳、消防梯、消防斧、消防水炮、消防隔热服、消防警铃等。
在今后的信息管理中,本平台将加强对平台内消防产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审查标准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及时排查清理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完善消防产品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重点针对消防产品获证产品证书内容是否与获证产品标明的内容一致,是否正确使用 CCC 标志,禁止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未经认证/证书注销/认证到期或暂停的消防产品,坚决打击违法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不依法亮照亮证等违法行为,对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加大监控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将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部分附件:
1.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超链接地址:
//www.cnca.gov.cn/zwxx/gg/2020/art/2022/art_188c0290943e426d8d73c235aa73ddcd.html?eqid=88022c7a0007b78e000000066467319c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超链接地址:
//www.cnca.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cnca/zw/gg/gg2020/202012/P020201201389742386404.pdf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超链接地址:
//www.cnca.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cnca/zw/gg/gg2020/202012/P020201201389743474440.pdf
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超链接地址:
//www.cnca.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cnca/zw/gg/gg2020/202012/P020201201389743635694.pdf
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