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市场监管总局这样规定
2024-04-17 14:16:25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阅读量:2079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包装印刷产业网 政策法规】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有了新的要求,该规范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详情如下:
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 1 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9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修改以下内容:
一、4.2.1.2 净含量标注的构成
将第3款修改为:“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例如,标注为‘净含量:5.55kg’”。
二、4.2.1.4 净含量标注的显著性
将“净含量标注应以清晰可见的粗体字体标注”修改为:“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三、实施日期
实施日期修改为:2024年10月12日,实施日期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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